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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委巡察组向21家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
  发布日期:2018-01-11    来源:大庆网 分享:
 

利剑高悬正风纪 清风“巡”来拂百湖

共受理来信、来电、来访310件次,发现问题484个,向被巡察单位提出立行立改问题186个

 

  九届市委首轮巡察,共受理来信、来电、来访310件次,开展个别谈话949人次,发现问题484个,向被巡察单位提出立行立改问题186个……一项项数据,成为市委巡察工作政治定位精准、利剑震慑之效明显的真实写照。1月4日至9日,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要求,市委巡察组分别向21个被巡察党组织、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反馈了巡察情况,并就整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。

  巡视之剑,乃国之利器、党之利器。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,要深化政治巡视,坚持发现问题、形成震慑不动摇,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。去年7月中旬开始,按照市委统一部署,九届市委第一轮巡察7个巡察组,分三个批次,先后对市粮食局、市民政局、市交通局、市第二医院、市铁人中学、高新区兴化园区等21家单位采取“一托三”的方式进行了巡察。“全部21家单位中,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及扶贫、惠民、惠农政策的单位,有涉及就学、就医等社会热点问题的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,有党建工作较为集中的单位,有涉及专项资金较多的单位,还有涉及司法领域及行业管理等单位。”市委巡察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目前市委“五人小组”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已听取工作汇报,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意见,标志着九届市委首轮三个批次21家单位的巡察工作已全部结束。

  巡视巡察,坚持问题导向,剑锋所指,剑无虚发。全面从严治党“两个责任”落实不到位,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缺失,党费缴纳管理使用不规范,公款旅游、超标准报销差旅费、超标准接待、违规使用公车、办公用房超标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事宜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;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,对基层党建工作不重视,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;部分党组织缺少创新意识和担当精神,个别部门工作效率不高、群众反应强烈,有的党组织缺乏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,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力,基层单位存在廉洁风险;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多年趋于雷同,廉政谈话针对性不强,警示教育开展不及时不到位;监督责任落而不实,存在差距,对本单位违纪违法案件正视并汲取教训不够;对班子成员及重点岗位重点人教育提醒不足;一些单位落实国家政策打折扣搞变通,严重违反财经纪律,资金管理不规范、自立收费项目、超范围列支费用、虚报专项资金、融投资决策存在明显失误;部分单位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不执行招投标规定,存在私自采购拆分标等问题……

  在专项巡察过程中,市委巡察组发现,21家被巡察单位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、改进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。巡察期间,市委巡察组还收到和发现一些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,经认真梳理、审慎甄别,已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部门处理。

  巡视巡察,形成震慑,重在整改,标本兼治。针对存在的问题,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,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整改的主体责任,严格按照市委要求,认真研究分析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,坚决做到立行立改、即行即改、真查真改,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着落、件件有结果。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,坚持全面从严治党,切实落实“两个责任”,把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到位,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深入。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表示,对敷衍整改、整改不力、拒不整改的,将抓住典型,严肃追责;对整改落实情况,将适时开展“回头看”和监督检查。

  21个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表示,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,反馈问题实事求是、客观全面,提出意见中肯实在、切中要害,他们诚恳接受。下一步,他们将进一步统一思想、深化认识,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,全面认领各项整改意见建议,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;将进一步聚焦问题、立行立改,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,层层分解任务,突出问题导向,剖析问题根源,研究治本之策,保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;将进一步搞好结合、相互促进,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和转化,真正把巡察反馈意见转化为改进作风、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,转化为改革发展、优化环境的生动实践,以更加坚定的信心、更加务实的作风、更加扎实的举措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,为我市争当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排头兵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大庆贡献新力量。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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