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、交流、选调和监管力度,林甸县按照“打铁还需自身硬”的要求,通过强化“四关”,切实加强队伍建设,不断提升全县纪检监察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。
一是严把入口关。在选拔干部上,林甸县纪委始终坚持德才兼备、宁缺毋滥原则,严格按照规定程序,将党性原则强、政治立场坚定、业务能力突出作为选拔干部的重要标准,营造能者上、平者下、庸者退的良好循环格局,不断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输送新鲜血液,夯实队伍建设。
二是抓好培养关。林甸县纪委连续两年开展素质提升年活动,通过内学外训、岗位练兵、演讲竞赛、文体活动等方式方法,努力提高纪检干部的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,根据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,综合考虑多方因素,制定了个性化干部培养方案,坚决不让一个可塑之才掉队。
三是收紧监管关。县纪委根据“八项纪律”和“六必须、六不准”规定内容,结合工作实际,制定了《林甸县纪委监察局办案纪律要求》、《办案工作“十不准”规定》和《纪检监察干部“八小时外”行为规范》等有关规定,通过加大监督问责力度,坚决防止“灯下黑”问题发生。
四是搞活出口关。在干部交流提职上,县纪委坚持顾全大局,舍小家为大家,督促干部成长进步。通过内强外树、递进推荐等方式,几年来,有多名干部得到提拔重用,先后有4人被提拔,有7人交流到乡镇任乡长、党委副书记、乡镇纪委书记、县委办副主任等重要岗位,使干部能够在更多的平台进行学习发展。
(邵刘歆)